2016年3月8日, 勒芒旅游局列入国家二类级别.
勒芒旅游局属于法国旅游局网,需保证 :
- 接待顾客并提供信息服务
- 为顾客提供便利
- 为顾客提供休息椅子
- 免费为顾客提供本地旅游资讯
- 免费WIFI
- 至少用两种外语明确贴出营业时间,
- 每年营业时间240天,包括旅游时期和活动期间的周六周日
- 全年回复顾客信件
- 前台工作人员至少会两门外语
- 提供纸质旅游地图,旅游手册
- 网站至少三种语言
- 纸质旅游资料至少翻译成两种外语
- 有国家评定级别的旅游住宿,至少包括机构名称、地址、邮箱、网址、电话和评定级别。
- 文物古迹、文化景点或自然景点、休闲场所需标明价格、对公众开放时间、网址、电话和地址。
- 文化娱乐活动
- 紧急呼叫电话
- 每年更新旅游信息
- 贴出紧急情况呼叫电话
- 能够介绍顾客可参与的活动相关信息。
- 妥善处理顾客投诉和进行满意度评估
- 遵守质量条款
- 提供度假咨询
- 保证提供的本地旅游信息真实可靠性